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1月7日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印發《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指引(試行)》。
其中要點如下:
不得違法開展異地執法或實行異地管轄
《指引》明確,各地區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違法干預經濟糾紛、侵害經營主體權益,不得超權限、超范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經營主體財產,不得違法開展異地執法或實行異地管轄,依法防止和糾正逐利性執法司法活動。
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
《指引》提出,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地方依法設定的市場準入管理措施,要全部列入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
全面取消在就業地參保戶籍限制
《指引》明確,有關部門要健全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完善就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全國就業公共服務平臺,健全全國統一的社保公共服務平臺,全面取消在就業地參保戶籍限制,完善社保關系轉移接續政策。
各地區不得在戶籍、地域、身份、檔案、人事關系等方面設置影響人才流動的政策性障礙,促進人才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加快發展統一的資本市場
《指引》提出,有關部門要強化金融基礎設施建設與監管統籌,加快制定出臺金融基礎設施監督管理辦法,統一金融市場登記托管、結算清算規則制度。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規則對接、標準統一。
《指引》明確,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經營主體檔案數據庫,在滿足數據安全且不侵犯經營主體合法權益的前提下,依法依規將經營主體基礎信息、用電量等反映實際生產經營狀況的信息歸集整合,強化與資本市場相關機構的信息共享以及與銀行信貸信息的互聯互通,為金融機構開展信貸風險評估提供數據支持。
推進市場監管公平統一
《指引》提出,有關部門、各地區要結合實際分領域出臺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制定規范行政裁量權行使的監管規則,細化量化具體操作規定,清晰界定規范性文件中概括性用語的具體情形,分門別類確立具體的量化標準,規范執法尺度。
有關部門要指導各地區結合實際制修訂市場監管領域不予、可以不予、減輕、從輕、從重處罰等處罰清單,明確細化適用有關情形的具體判定因素。
在進一步規范不當市場競爭和市場干預行為方面,《指引》提出,各地區不得限制商品和要素跨區域自由流動,不得設置不合理條件排斥、限制或者禁止本地經營主體向外地提供商品和服務,不得以定向補貼、地方推薦目錄等形式強化對本地產品或特定產品保護以及變相限制外地產品進入本地市場。
各地區不得妨礙經營主體依法平等準入、退出和遷移,不得要求經營主體必須在某地登記注冊,不得以備案、注冊、年檢、認定、認證、指定等形式設定或者變相設定準入障礙,或者通過增設審批條件、暫停辦理流程、故意拖延辦理、違規開展檢查等為經營主體跨區域經營或遷移設置障礙。
權威解讀
1月7日上午,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專題新聞發布會,介紹深入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有關情況。
國家發展改革委體制改革綜合司司長王善成介紹,制定出臺《指引》,就是要對各地區、各部門加快融入和主動服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提出方向性、框架性指導和階段性工作要求。
具體來看,《指引》從要求做的、禁止做的、鼓勵做的三個維度提出具體要求和目標。
其中,要求做的屬于“規定動作”,是對各地融入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共同要求。禁止做的屬于"底線紅線",如果觸碰了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鼓勵做的屬于”自選動作",引導有條件的地區先行先試。
王善成強調,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面向全球、充分開放的大市場,是對所有經營主體一視同仁平等對待的大市場,絕不是搞自我小循環,絕不是關起門來搞封閉運行的大市場。我們將堅定不移地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以暢通的國內大循環吸引全球資源要素,為各類經營主體提供更廣闊的發展舞臺,讓世界各國來華投資者共享中國式現代化的發展機會和發展成果。